市醫療保障局落實保基本民生工作不力問題。6月15日,媒體曝光市醫保局辦理群眾醫療費用報銷事宜慢作為的問題。經查,市醫保局在醫療費用報銷工作中,群眾觀念不強,工作作風不實,導致大量醫療費用未按規定時限報銷,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市醫保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5名責任人分別受到責令檢查、誡勉等處理。
濂溪區新港鎮勞動保障所原副所長吳登買等人落實保居民就業工作不力問題。經查,濂溪區新港鎮芳蘭村委會副主任虞常國在就業扶貧工作中,為完成培訓任務濫竽充數,安排一級殘疾貧困戶參加勞動技能培訓。吳登買未認真核實參訓人員情況,對該問題失察失管。吳登買、虞常國受到誡勉處理。
彭澤縣人民醫院藥物基因檢測項目負責人柯東魯落實保市場主體工作不力問題。經查,柯東魯在分管彭澤縣人民醫院藥房工作期間,違規向醫藥企業索取“贊助費”5萬余元在藥房賬外使用。柯東魯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都昌縣大樹鄉政府副主任科員江訓華落實保糧食能源安全工作不力問題。經查,江訓華作為大樹鄉政府負責國土和農民建房管控的工作人員,日常監管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制止轄區內的違法建房問題,導致3233平方米基本農田和耕地被破壞。江訓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